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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营养师证书等级划分标准表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《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鉴定规范》和《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鉴定标准》制定的,该标准表将公共营养师证书分为三个等级:初级、中级和高级。
初级公共营养师
1、知识与技能要求
(1)掌握基本的营养学、食品卫生学、生物学、化学等基础知识;
(2)了解人体生理功能、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的基本原理;
(3)掌握膳食调查、营养评估、饮食计划编制、食品营养标签阅读等基本技能;
(4)能够开展一般人群的膳食指导和健康教育工作;
(5)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。
2、职业道德与素质要求
(1)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,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;
(2)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;
(3)关注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,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。
中级公共营养师
1、知识与技能要求
(1)系统掌握营养学、食品卫生学、生物学、化学等专业知识;
(2)熟悉人体生理功能、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的高级原理;
(3)掌握膳食调查、营养评估、饮食计划编制、食品营养标签阅读等高级技能;
(4)能够开展特殊人群(如孕妇、儿童、老年人等)的膳食指导和健康教育工作;
(5)具备较强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风险评估能力。
2、职业道德与素质要求
(1)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,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;
(2)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;
(3)关注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,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;
(4)具备一定的教学和培训能力。
高级公共营养师
1、知识与技能要求
(1)精通营养学、食品卫生学、生物学、化学等专业知识;
(2)熟悉人体生理功能、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的前沿理论和研究成果;
(3)掌握膳食调查、营养评估、饮食计划编制、食品营养标签阅读等高级技能;
(4)能够开展复杂疾病的营养干预和健康管理工作;
(5)具备较强的食品安全管理、风险评估和科研创新能力。
2、职业道德与素质要求
(1)具有卓越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,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;
(2)具备卓越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;
(3)关注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,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;
(4)具备丰富的教学和培训经验,能够指导和培养高级营养师;
(5)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,推动我国公共营养事业的发展。
